按照《南昌工程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第五章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转专业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2. 在国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不得转入我院;
3. 在本校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不得转专业;
4. 专业类别不同、专业跨度较大、原专业和转入专业同年级已修课程差异达到18学分的学生,应转入低一年级。
二、工作小组
组 长:陈小玲
副组长:张晓航、王振希
成 员:车金星、张毓华、杨金戈、曹寒问、王和平、张俊、谢佳娜、吴红霞
三、转入名额计划
转入名额计划如下表所示(转入名额均不超过专业总人数的5%):
专业名称 |
2020、2021级学生人数 |
转入人数 |
应用统计学 |
158 |
8 |
四、考核录取规则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接收的学生须符合南昌工程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学院不接收学业困难学生。理学院优先接收在学术论文、科技发明或实践创新方面有一定的成果,且成果与转入的专业相关的学生。
当申报人数超过转入计划时,按前一学年所有课程的平均绩点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五、工作流程
1. 4月11日至4月15日,理学院2020、2021级拟转出的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交至理学院教务办公室(济民楼C区401办公室);
2. 4月19日至4月24日,我院对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考核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3. 4月25日至4月27日,在理学院网站主页公示预录取结果;
4. 4月28日前,学院将公示后的录取结果汇总表和录取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统一报教务处教学信息科审核;
5.被录取学生需要办理转专业相关的学籍异动手续,具体时间点等待教务处通知。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原专业本学期的期末课程考核(原则上本学期所修课程都需通过),转专业手续办理完成后下学期到新的专业班级进行学习。
六、其它
1. 转专业学生转入我院后,须按照我院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课程修读和课程补修。
2. 学院教务办和教研室负责落实对转入学生的课程修读、课程充抵等相关工作的指导。
3.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南昌工程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理学院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