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重点建设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14日 20:08 点击数: 作者:

各院(部):

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工程学院2016年“本科教学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南工发[2016]54号)和《南昌工程学院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南工发〔2013〕4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重点建设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必须为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各专业的核心课程,且必须是2016-2017-1学期开设的课程。

二、申报程序

1.课程负责人填写《南昌工程学院重点建设课程申报书》;所属(部)汇总后,于9月8日之前将申报书(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和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到教务处教学与教材研究科(行政楼220室),发送电子稿至:jyjck@nit.edu.cn。同时,各课程负责人需准备好佐证材料一份,以备查。

2.教务处收到申报材料后,将委托学校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对申报的课程进行评价,评价为一类或二类的课程方可进入校重点建设课程的最终评审。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与教材研究科联系,联系电话:88124934。

各院(部)按照《南昌工程学院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附件:1.南昌工程学院重点建设课程申报书

2.南昌工程学院重点建设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7月13日

关闭本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