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01日 18:13 点击数: 作者:

1.监督检查 教教学督导员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教学单位的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2.沟通协调 督导员要深入到教师和学生当中做系部与师生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增进相互间的理解、信任、支持和关心。

3.分析评价 对教师教学质量和学院教学工作进行评价,督导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了解和掌握督导对象教学活动的基本情况,通过评价总结、发扬成绩、推广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指导帮助督导对象改进教学工作。

4.指导激励 督导员对教师和学生的教与学活动进行指导,向他们提建议,出主意,给予帮助,施以激励,促进督导对象总结经验,弥补不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信息反馈 把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反馈给教师,为教师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依据;把师生对学校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的看法和建议反馈给学院领导和教研室研究处理,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2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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